一、同业拆借业务
业务简介:同业拆借业务是指客户与我行之间进行的一种无担保资金融通业务。拆借期限自1天到1年不等,具体期限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为准。客户需具备人民币资金拆借资格。
业务特色:我行业务系统安全、先进,交易人员专业、富有经验,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二、债券回购业务
业务简介:债券回购业务是指客户与我行之间开展的一种基于债券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或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具体交易期限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为准。
业务特色:我行业务系统安全、先进,交易人员专业、富有经验,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三、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
业务简介:同业借款业务是指客户与我行之间开展的一种人民币资金借出入业务。期限为4个月至3年(含3年)。利息支付方式可选择按年付息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同业借款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业务特色:我行业务系统安全、先进,交易人员专业、富有经验,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四、同业存单业务
业务简介: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发行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同业存单的发行、交易和信息服务。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公开发行的同业存单可以进行交易流通,并可以作为回购交易的标的物。
业务特色:能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配置,为市场机构配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