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业务

竭诚为您提供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业务

产品介绍

大额存单是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产品特点

1.大额存单投资期限灵活,有9个期限品种可选择;

2.流通性强,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

 

适用对象

非金融机构、机关团体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存款额度

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存款期限

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

 

存款利率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计息方式。

 

计息方式

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两种方式。

 

办理方式

认购我行单位大额存单在开户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办理。


温馨提示

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银行。



产品介绍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产品特点

支取灵活,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较活期存款收益更高。

 

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他组织等。

 

存款额度

起存金额50万元,须一次性存入。可全部或部分支取,每次部分支取金额不得小于10万元,留存部分不得小于50万元。

 

产品分类

按提前通知期限,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

 

存款利率

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

 

办理流程

1.对公客户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对公客户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通知存款,约定通知存款类型(一天通知或七天通知);

3.支取时须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产品介绍

协定存款是指境内法人及其他组织与银行约定基本存款额度,超过约定额度部分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产品特点

灵活方便,办理协定存款后企业日常结算资金往来不受影响,超过约定额度部分可按协定存款利息计息,有效提高资金收益。

 

适用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存款额度

单位协定存款最低基本存款额度为10万元

 

存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计息。

 

计息方式

按季结息,协定存款中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办理流程

1.对公存款客户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2.填写《四川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申请书》,完成签章(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3.柜台根据申请资料办理协定存款利率维护。

 

温馨提示

1.申请书有效期为1年(含)1年。申请期满,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视为自动延期,自动延期利率默认为挂牌利率。

2.协定存款业务连续两年后仍需办理的,存款单位须重新提交《四川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