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16:10:19

近日,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攀枝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罚决字2024〕12号)对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中贷款用途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等违规行为处以罚款40万元。

本行高度重视上述处罚决定,并对照监管意见积极开展整改问责工作下一步,本行将严格落实监管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吸取教训,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