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2026年普通凭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1 14:43:35

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凉山分行2026-2027年机关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四川银行凉分零采【2026】20号

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公告类型

结果公示

采购人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公告日期

202659

成交候选人

西昌市林森印务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

成交人:西昌市林森印务有限公司

成交366450.00元

增值税税率:13%

成交内容:纸质凭证31种。主要包括通用凭证、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个人汇款凭证、储蓄存款凭条等

评审日期

2026518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56号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834-268998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系人:卢女士(项目负责人)、张科、王亚男

 话:13558776674、18081150306

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监督部门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风险合规部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56号

联系人:老师

 话:15983411939

公示期

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3558776674、18081150306】

邮箱地址:【scmx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