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广安区支行拟租赁位于广安市广安区陡石梯路92号、94号房屋,广安区河堰路412号、414号房屋作为营业用房。计划租期8年;出租方为谈超、谈晓燕、李雪梅;租赁房屋面积305.16平方米,作为新营业场所使用,含税年租金为39万元,第六年起每年递增5%。
现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出租方与四川银行员工有关联关系、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情况,请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联系电话:18090536917,邮箱:shaosainan@scbank.cn,联系人:邵赛楠。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