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板块 | 涉及产品名称及登记编码 | 调整前 | 调整后 | 生效时间 |
一、重要须知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一)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在不受任何诱导、误导情况下审慎做出投资决定。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详细了解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产品期限及业绩比较基准等基本情况,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净值型理财产品,如果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发生信用违约,则可能影响投资收益,甚至可能引起本金受到损失的风险。 (四)本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有)是指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四川银行)基于过往投资经验以及对产品存续期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而对本产品所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也不代表四川银行对本产品进行的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四川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五)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是理财产品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请您认真阅读并知悉产品信息、产品风险以及自身权益。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是帮助理财产品购买者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必要材料,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请及时主动要求四川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请在对上述资料深入理解并无疑问、无异议的条件下确认。 (六)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者对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四川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客户服务电话(96998/400-10-96998,下同)进行咨询和反馈,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七)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四川银行无需另行通知投资者。 | (一)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期限及业绩比较基准等,确保完全理解产品性质与风险,并在不受诱导的情况下,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本理财产品披露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有)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二)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净值型理财产品,若所投资资产发生信用违约等情况,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受损甚至本金损失。 (四)《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及《个人信息授权书》共同构成有效合同,请您认真阅读并知悉产品信息、产品风险以及自身权益。《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是帮助理财产品购买者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必要材料,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请及时主动要求四川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 (五)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因监管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履行监管要求、维护产品平稳运行或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需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四川银行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约定方式披露,发布即视为送达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本理财产品销售区域为四川省及其他符合本行理财产品销售条件的区域。 (七)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者对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四川银行营业网点或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咨询反馈,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八)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或电子渠道(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进行公告。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应通过前述约定渠道及时关注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确认前述披露渠道为其同意的有效信息送达渠道,四川银行无需另行通知投资者,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的除外。投资者应及时关注信息披露渠道,银行将通过约定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年9月1日起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一)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在不受任何诱导、误导情况下审慎做出投资决定。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详细了解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产品期限及业绩比较基准等基本情况,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净值型理财产品,如果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发生信用违约,则可能影响投资收益,甚至可能引起本金受到损失的风险。 (四)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是理财产品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请您认真阅读并知悉产品信息、产品风险以及自身权益。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是帮助理财产品购买者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必要材料,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请及时主动要求四川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请在对上述资料深入理解并无疑问、无异议的条件下确认。 (五)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因监管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四川银行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修订。四川银行决定修订产品说明书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四川银行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方式发布该信息即视为该修订通知已送达投资者并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者对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四川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客户服务电话(96998/400-10-96998,下同)进行咨询和反馈,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七)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四川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scbank.cn/)或电子渠道(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进行公告。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四川银行无需另行通知投资者。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 (一)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产品的投资方向、风险类型、期限及业绩比较基准等,确保完全理解产品性质与风险,并在不受诱导的情况下,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本理财产品披露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有)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二)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净值型理财产品,若所投资资产发生信用违约等情况,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受损甚至本金损失。 (四)《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及《个人信息授权书》共同构成有效合同,请您认真阅读并知悉产品信息、产品风险以及自身权益。《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是帮助理财产品购买者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必要材料,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请及时主动要求四川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 (五)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因监管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履行监管要求、维护产品平稳运行或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需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四川银行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约定方式披露,发布即视为送达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本理财产品销售区域为四川省及其他符合本行理财产品销售条件的区域。 (七)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者对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四川银行营业网点或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咨询反馈,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八)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或电子渠道(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进行公告。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应通过前述约定渠道及时关注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确认前述披露渠道为其同意的有效信息送达渠道,四川银行无需另行通知投资者,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的除外。投资者应及时关注信息披露渠道,银行将通过约定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年9月1日起 |
二、产品要素-适合客户类型→二、关键要素-销售对象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经四川银行客户风险评估评定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 不特定公众 (风险评定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若发行机构与代理销售机构的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不一致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孰高原则采用并披露评级结果。) | 2026年9月1日起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风险评定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 不特定公众 (风险评定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若发行机构与代理销售机构的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不一致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孰高原则采用并披露评级结果。) | 2026年9月1日起 |
二、产品要素-产品风险评级→二、关键要素-风险等级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2级:中低(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为四川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 二级 (重要提示: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为四川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若发行机构与代理销售机构的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不一致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孰高原则采用并披露评级结果。) | 2026年9月1日起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1级:低风险(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为四川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 一级 (重要提示:该等级为理财产品发行机构评定结果,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若发行机构与代理销售机构的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不一致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孰高原则采用并披露评级结果。) | 2026年9月1日起 |
新增 二、关键要素-最短持有期限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 | 1个投资周期 | 2026年9月1日起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 | 1个交易所工作日 | 2026年9月1日起 |
新增 二、关键要素-资产投资上下限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 |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上限 140%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下限 80% 权益类资产投资上限 0% 权益类资产投资下限 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上限 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上限 0% | 2026年9月1日起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 |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上限 120%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下限 80% 权益类资产投资上限 0% 权益类资产投资下限 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上限 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上限 0% | 2026年9月1日起 |
新增 二、关键要素-其他约定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 | 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无论产品是否成立)投资者资金计算活期存款利息,但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不计算理财收益。 | 2026年9月1日起 |
二、产品要素-参与主体→三、参与主体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 产品管理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一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901926636L 4.主要职责:提供包括账户开立、资金保管、资金清算、估值核算等理财产品托管服务。
代理销售机构:1.名称: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职责:理财产品宣传推广、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理财产品份额认购/申购/赎回,配合管理人进行理财产品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监管信息报送,协助管代理销售机构 理人与投资者订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沟通及进行信息披露,接受投资者咨询和客户维护等销售服务。 3.官方网站:www.gwbank.com.cn 4.联系方式(客户服务电话):028-96836 | (一)产品管理人 机构名称: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 官方网站:www.scbank.cn 产品管理人主要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理财产品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理财产品登记备案或者注册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4.进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并编制产品财务会计报告; 5.依法计算并披露理财产品净值或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申购、赎回价格; 6.办理与理财产品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保存理财产品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托管机构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机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一号 客服热线:95555 官方网站:www.cmbchina.com 托管机构主要职责: 1.安全保管托管账户内的理财产品财产; 2.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 3.按照产品管理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及时办理理财产品的清算、交割事宜; 4.建立与产品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复核、审查理财产品资金头寸、资产账目、资产净值、认购和赎回价格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赎回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和到账情况; 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发现理财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产品管理人并根据监管要求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6.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办理与理财产品托管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披露理财产品托管协议、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理财产品财务会计报告等出具意见,以及在公募理财产品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中出具理财托管机构报告等; 7.理财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保存15年以上;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销售机构 1.机构名称: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 官方网站:www.scbank.cn 2.机构名称: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号 客服热线:96836 官方网站:www.gwbank.com.cn 关联关系:本产品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四川银行系长城华西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销售机构主要职责: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规定,办理本产品销售业务,勤勉、尽责地履行销售机构的职责; (2)应保证在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过程中占有、控制的理财产品资产或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的资产与销售机构自身资产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管理; (3)对投资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4)对普通投资者严谨客观实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持续跟进,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理财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5)向投资者提供持续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及时向投资者告知申赎理财产品的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定期向投资者提供其所持有的理财产品基本信息;及时向投资者告知对其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6)充分了解面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信息,收集、核验投资者金融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等材料; (7)根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识别客户身份;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办理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归集、划转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确保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安全、及时划付。通过投资者指定账户办理理财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收付,并将赎回、分红及认(申)购不成功的相应款项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制作、留存款项收付的有效凭证; (9)完整记录和保存销售业务活动信息,确保记录信息全面、准确和不可篡改;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要求,及时、充分披露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1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投资者理财产品销售相关资料,保管年限不得低于法规规定的年限; (1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 2026年9月1日起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产品管理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一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901926636L 4.主要职责:提供包括账户开立、资金保管、资金清算、估值核算等理财产品托管服务。
代理销售机构:1.名称: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主要职责:理财产品宣传推广、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理财产品份额认购/申购/赎回,配合管理人进行理财产品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监管信息报送,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订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沟通及进行信息披露,接受投资者咨询和客户维护等销售服务。 3.官方网站:http://www.jdbank.net 4.联系方式(客户服务电话):96998/400-10-96998 | (一)产品管理人 机构名称: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 官方网站:www.scbank.cn 产品管理人主要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理财产品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理财产品登记备案或者注册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4.进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并编制产品财务会计报告; 5.依法计算并披露理财产品净值或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申购、赎回价格; 6.办理与理财产品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保存理财产品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托管机构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机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一号 客服热线:95555 官方网站:www.cmbchina.com 托管机构主要职责: 1.安全保管托管账户内的理财产品财产; 2.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 3.按照产品管理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及时办理理财产品的清算、交割事宜; 4.建立与产品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复核、审查理财产品资金头寸、资产账目、资产净值、认购和赎回价格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赎回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和到账情况; 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发现理财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产品管理人并根据监管要求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6.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办理与理财产品托管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披露理财产品托管协议、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理财产品财务会计报告等出具意见,以及在公募理财产品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中出具理财托管机构报告等; 7.理财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保存15年以上;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销售机构 1.机构名称: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 官方网站:www.scbank.cn 2.机构名称: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永丰街道办联盟社区都江堰大道346-356号 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 官方网站:http://www.jdbank.net 关联关系:本产品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四川银行系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销售机构主要职责: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规定,办理本产品销售业务,勤勉、尽责地履行销售机构的职责; (2)应保证在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过程中占有、控制的理财产品资产或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的资产与销售机构自身资产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管理; (3)对投资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4)对普通投资者严谨客观实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持续跟进,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理财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5)向投资者提供持续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及时向投资者告知申赎理财产品的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定期向投资者提供其所持有的理财产品基本信息;及时向投资者告知对其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6)充分了解面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信息,收集、核验投资者金融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等材料; (7)根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识别客户身份;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办理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归集、划转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确保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安全、及时划付。通过投资者指定账户办理理财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收付,并将赎回、分红及认(申)购不成功的相应款项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制作、留存款项收付的有效凭证; (9)完整记录和保存销售业务活动信息,确保记录信息全面、准确和不可篡改;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要求,及时、充分披露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1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投资者理财产品销售相关资料,保管年限不得低于法规规定的年限; (1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 2026年9月1日起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1.产品管理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银行) 2.产品托管人: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2)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35号 3.估值合作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29号工银大厦 (3)主要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 4.代理销售机构 (1)销售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8-96836 官方网站:www.gwbank.com.cn (2)销售机构主要职责 理财产品宣传推广、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理财产品份额认购/申购/赎回,配合管理人进行理财产品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监管信息报送,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订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沟通及进行信息披露,接受投资者咨询和客户维护等销售服务。 | (一)产品管理人 机构名称: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 官方网站:www.scbank.cn 产品管理人主要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理财产品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理财产品登记备案或者注册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4.进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并编制产品财务会计报告; 5.依法计算并披露理财产品净值或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申购、赎回价格; 6.办理与理财产品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保存理财产品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托管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机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35号 客服热线:95588 官方网站:www.icbc.com.cn 托管机构主要职责: 1.根据托管合同约定保管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 2.执行产品管理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托管合同约定的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办理理财资金的收付,核对理财资金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3.记录理财资金划拨情况。 4.合同终止时向产品管理人出具托管报告,说明托管合同履行的情况。 5.按托管合同约定对产品管理人相关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 6.发现产品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托管合同操作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产品管理人限期纠正,当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者发生严重影响理财产品财产安全的事件时,及时报告产品管理人住所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销售机构 1.机构名称: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客服热线:96998/400-10-96998 官方网站:www.scbank.cn 2.机构名称: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住所: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号 客服热线:96836 官方网站:www.gwbank.com.cn 关联关系:本产品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四川银行系长城华西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销售机构主要职责: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规定,办理本产品销售业务,勤勉、尽责地履行销售机构的职责; (2)应保证在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过程中占有、控制的理财产品资产或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的资产与销售机构自身资产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管理; (3)对投资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4)对普通投资者严谨客观实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持续跟进,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理财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5)向投资者提供持续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及时向投资者告知申赎理财产品的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定期向投资者提供其所持有的理财产品基本信息;及时向投资者告知对其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6)充分了解面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信息,收集、核验投资者金融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等材料; (7)根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识别客户身份;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办理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归集、划转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确保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安全、及时划付。通过投资者指定账户办理理财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收付,并将赎回、分红及认(申)购不成功的相应款项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制作、留存款项收付的有效凭证; (9)完整记录和保存销售业务活动信息,确保记录信息全面、准确和不可篡改;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要求,及时、充分披露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1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投资者理财产品销售相关资料,保管年限不得低于法规规定的年限; (1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估值合作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机构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29号工银大厦 估值合作机构主要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 | 2026年9月1日起 |
四、产品估值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四川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产品托管机构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四川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产品托管机构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前述估值调整结果由四川银行与产品托管机构协商确定,该等调整不构成我方违约。 | 2026年9月1日起 |
九、提前终止的情形→十、提前终止的情形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二)若四川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四川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银行官方网站或电子渠道(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官方渠道发布产品提前终止信息,投资者理财金额(以投资者持有份额按提前终止日上1个自然日净值计算)原则上在提前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划至投资者理财约定账户。清算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四川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告。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三)该产品若提前终止,其产品的资金分配参照“六、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配及示例”进行到期核算。 | 若四川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四川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scbank.cn/)或电子渠道(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官方渠道发布产品提前终止信息,投资者理财金额(以投资者持有份额按提前终止日上1个自然日净值计算)原则上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划至投资者理财约定账户。清算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四川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告。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该产品若提前终止,其产品的资金分配参照“六、收益分配”进行到期核算。 | 2026年9月1日起 |
新增附言 |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周开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500001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1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7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1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3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200002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0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2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8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9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9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1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3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4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4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5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5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6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6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87 四川银行定开系列6个月18号净值型理财产品C1438121000176 | / | 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已阅读并领取四川银行《四川银行定开系列XX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共【 】页,已充分了解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同意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并自愿购买。投资者同意对于四川银行通过营业网点、电子渠道公布的信息将及时浏览和阅读,并视为投资者已获取该信息。四川银行或将通过理财产品协议中的投资者联系方式告知投资者产品重要事项,若联系方式变更,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应主动告知银行。如投资者未将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告知四川银行,则四川银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投资者通过四川银行或其认可的电子渠道以电子签名、电子确认等方式签署或确认本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合同的,与纸质方式签署或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6年9月1日起 |
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C1438126000001 | / | 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已阅读并领取四川银行《川银系列“美日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共【16】页,已充分了解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同意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并自愿购买。投资者同意对于四川银行通过营业网点、电子渠道公布的信息将及时浏览和阅读,并视为投资者已获取该信息。四川银行或将通过理财产品协议中的投资者联系方式告知投资者产品重要事项,若联系方式变更,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应主动告知银行。如投资者未将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告知四川银行,则四川银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投资者通过四川银行或其认可的电子渠道以电子签名、电子确认等方式签署或确认本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合同的,与纸质方式签署或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6年9月1日起 |
注:详见各理财产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