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冒用别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申领银行卡进行诈骗;
二是利用人们麻痹、轻信的心理作案。用假卡、空卡掉包、贴“紧急通知”等,如犯罪分子在ATM上贴一张所谓的“紧急通知”,声称ATM系统受到病毒侵害,为保证用户资金安全,用户必须把资金转移到指定账户上,只要用户把资金转入该账户,银行卡里的资金立即就会被犯罪分子提走。因此,千万不要轻信“紧急通知”和“公告”,以防受骗。在ATM旁看到“紧急通知”,要求您提供密码信息,绝对不是银行的行为,而是恶意窃取持卡人资料的犯罪分子;
三是高科技作案,如在ATM上安装微型侧录装置,利用盗卡器等高科技作案。自助操作时,您应注意ATM上是否有微型侧录装置等多余“装置”。遇到此情况切不可办理银行卡业务,应立即和银行联系。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您要保护好个人资料信息,不在街头办卡,切勿委托他人代办及申领银行卡,不将个人资料交第三者转交。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时注明用途,不要将银行卡卡号、启用日、到期日、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告知他人。卡片要随身携带,在ATM前提款、查询或在POS机上刷卡消费需要输入密码时,应遮挡操作。不要随手丢弃ATM提款、查询和POS消费的回单,一定要取回妥为保管或处理。